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废止了吗

如题所述

没有。国家并没有取消劳务派遣用工,取消的是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派遣用工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对用人单位有积极的意义,如果取消的话会导致企业成本费用上升,所以截止到目前,国家尚未取消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费用,减少劳动纠纷。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但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为了片面追求其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诸如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卖出去”再“买回来”,从而改变用工方式,逃避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者拖欠、降低被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者不给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
劳务派遣的优势:
1、灵活性强:派遣用工它常见的用工形式不一样,人才派遣是“用人不管人”的,企业只管用工,还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量来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员工,使得在员工招聘,退回更加方便灵活,特别针对用工季节性比较强的用工单位。
2、促进了就业:劳务派遣单位主要职能是招聘员工,而且会招聘各种不同岗位的员工,为解决我们国家劳动就业有促进作用。
3、提高企业效率:企业使用派遣用工后,企业就不需要招聘员工了,节省了企业招聘员工的时间,企业减少了招聘的时间与成本,自然企业的用工效率就得到提高。
4、完善劳务工的社保:目前社保制度还不完善,全国没有统筹,很多农民工在城市缴纳社保,回到家乡后要退保,等于白交,各个方面都不合理。但是通过本地的劳务派遣单位,本地的农民工可以在本地投保,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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