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市个人缴纳社保基数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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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一)下面是天津市社保险缴纳基数比例:
一、养老保险:基数的28%(其中个人为8%)
二、医疗保险:基数的12%(其中个人为2%)
三、失业保险:基数的3%(其中个人为1%)
四、工伤保险:基数的0.5%(不同的单位,这里有差别,从0.5%-2%,全部单位承担)
五、生育保险:基数的0.8%(不分性别与婚否,全部单位承担)
另外还有一个大病救助:200元(全部个人承担)
(二)2010年天津市城镇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最低1425元,最高8380元计算,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所得工资高于最高基数的按照最高基数缴费。
(三)按照最低基数补交三个月社保险的费用
在200元大额救助缴纳完毕的情况下
单位:1425元*33.3%*3(月)约=1423.58元
个人:1425元*11%*3(月)约=470.25元
单位+个人=1893.83元
另外还要支付大约10元左右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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