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社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社保可以跨省转移。
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1、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带着身份证、养老保险,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2、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3、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
4、跨省市转移的,要向两地社保局申请;
5、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单位职工及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又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规定了跨制度的缴费金额、年限如何转移。
由此看,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都涉及到跨地区的社保关系转移。特别是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除了制度内跨地区的关系转移接续,还涉及到跨制度的关系转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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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31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一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一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一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