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期间实施殴打,后被害人为逃脱主动提出给犯罪嫌疑人3500元,请问是否构成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当场实施殴打,当场获得财物,但由于是被害人为逃脱主动提出给予犯罪嫌疑人财物的,该行为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
在非法拘禁期间,实施殴打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了,后被害人为了逃脱,又主动给予财物,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也取得了财物,这不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