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如题所述

“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都是“应交税金”科目下的二级科目。
一、无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票预缴增值税还是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核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的,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本月应交税金大于预缴税金,余额部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月末终了后10日内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本月应交税金小于预缴税金,余额部分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多交增值税由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抵减。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核定为一个月的,不需要预交税款,月末结帐时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就为“留抵税金”不需要做帐务处理;如果为贷方余额,余额部分就为当月应缴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月末终了后10日内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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