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资本运营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借鉴成功的国际经验,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状况,国有资本经营可采用多种方式。
1、整体出售变现
我国中小国有企业数目众多,许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其中一部分甚至年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我国中小国有企业大都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及所属行业中,非国有经济能够并且已经很好地发挥着作用,而国有经济与之相比,不仅不具有明显的优势,反而因体制原因效益明显低于民营企业。因此,应当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改革精神,考虑通过这些中小国有企业的整体出售,实现国有资本从这些领域及行业中适度退出。基本操作方法是:通过资产评估确定国有资本的出售底价,然后在公平的条件下实行公开竞争招标的办法,较准确地规定国有资本出售价格,所得资金除用于职工养老、安置及社会保障之外,全部投入国有资本应当投入的公益性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企业整体资产出售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层被大幅度调整,引入新的经营管理方式,转换了企业机制。同时,国有资本的重新投入又加强了基础设施等部门的建设,优化了国民经济结构。
2、股份制改造
对于一些国有资本应当部分或逐步退出的大型企业,根据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需要,由资本经营公司作为发起人对它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对国内企业和个人以及国外企业和个人发行法人股、A股、B股、H股、N股,或者直接引入外国大企业的资金,使原先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改变为控股以至参股的产权结构。
股份制改造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叫作“就地改造”,即在保持原有企业产权(包括对企业资本的产权和对企业债务的产权)结构大体不变的条件下,将企业资产划分为若干股份,分别划归它们的所有者持有,从而组成多个股东持股的公司。另一种叫作“引资改造”,即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的同时,除了国有企业的原有资本之外,还从国内外引入新的资本,从而把企业改造成为由国有持股机构、其他公有制法人组织和国内外个人和法人共同持股的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整企业资本结构,同时引入新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人才,改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企业人力资产和物质资产结构)为搞活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企业购并
国际上通行的“购并”即“M&C”是一个内涵十分广泛的概念,它包括Merger(兼并)、Consolidation (联合、合并)、Acquisition(收购)以及Take over(接管或接收)等。
兼并的一般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重组后只有一个公司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即A+B=A。兼并又可以分为横向兼并、纵向兼并和扩大市场兼并。
联合的一般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重组后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而是组成一新公司,即A+B=C。
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该公司的法人地位并不消失。收购有两种: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股权收购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参股收购、控股收购和全面收购。
“购并”概念在中国的出现是近几年来的事情,具体来说,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现象的出现,“购并”概念逐步流行开来。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购并概念在中国是以“企业兼并”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产权转让或产权交易形式出现的。企业购并的实质是一种产权转让或产权交易行为,也就是一种资本经营形式,其结果是企业所有权和由此引起的企业控制支配权的转移。企业购并的直接动机是获取和充分利用竞争优势,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竞争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购并是所有竞争手段的最高形式,因为它直接把竞争对手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常常拥有其他企业没有的要素和资源,这就产生了竞争优势。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购并劣势企业,把自己的竞争优势注入其中;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购并使目标企业的竞争优势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或者通过两个企业的合并以获取新的竞争优势,这种新的竞争优势产生于两个企业的协同效应,即“1+1>2”。一般地讲,管理者扩张企业的内在冲动,在客观上促进了购并的产生,而当企业内部普遍的扩张需求受到外部环境的强烈刺激时,购并浪潮即会形成。
目前,存在国有资本的企业购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购并非上市企业。(2)非上市的优势企业购并上市公司。(3)上市公司之间的购并。(4)将中资企业到国外(境外)注册、上市,融资后再来购并国内企业。(5)外资购并国有企业。(6)国有企业进入国外资本市场,到国外收购和兼并企业。
4、企业托管
托管的特点是在目标企业的产权不动的情况下,优势企业获得对目标企业(一般是效益差的企业)资源的实际控制权。其好处是优势企业输出的主要是管理、技术、营销渠道、品牌等“软件”,基本上不需要资金等“硬件”投入,降低了优势企业的扩展成本。
在目前企业购并存在难度的情况下,托管的优点更加明显。对被托管来说,可以减少抵触情绪和产权剧烈变动引起的磨擦。对许多国有企业来说,真正缺乏的不是资金,而是把资金用好、把资本经营好的机制,托管不失为一剂对症良药。经验表明,成功的托管往往成为购并的前奏。
5、股权与债权互换
国有资本有股权和债权两种形式,对某些领域应当以股权形式进行独资、控股或参股,对某些领域应当以债权形式予以引导即可。过去我们多数采取国家独资的形式投资办企业,实践证明这是没有效率的。
为此,在对某些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时,还可考虑国有股权和债权互换,由非国有资本取代国有资本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原先的国有股权转化为国有债权,由相应的国家政策性银行来负责这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6、国家股权转让或增购
国有股权的转让是指国有股持股单位或股东为了降低或放弃对某一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比例,将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国有股份按一定的价格出让给他人。国有股权的增购是指国有股持股单位或股东为了增加对某一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收购该股份公司的股份,以实现国家对该股份公司具有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股权转让或增购既可以通过场外协议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进行。
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国有股股权转让实现减持国有股,转让的方式主要采用场外协议的方式。减持国有股的其他方法也在不断的探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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