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斯特的诗歌《牧场》赏析

如题所述

  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他曾如是道,“我想,在距离劳伦斯一、二英里的德里农庄中度过的那段无拘无束的日子大概是我创作的巅峰时期。当时,我们惟独不缺的就是时间和安静。”诗人所说的这农庄生活,就是从1900年至1912年在德里农庄度过的闲适岁月。
  《牧场》的创作背景就是德里农庄,在那里诗人享受了温情和安逸。这首诗还告诉我们,弗洛斯特是个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人。“我不会去得太久,你也来吧”,诗人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我们不清楚他在向谁说话,也许他是在叮嘱自己的妻子,也许是在吩咐同伴,或者他是在邀请读者一起步入他劳动的天地。不管这是对谁说的话,其中所包含的手足之情都是明确无误的。诗人还向我们描绘了小牛犊和母牛之间爱的交流:幼小的牛犊站在母牛身边,母牛则用舌头怜爱地舔着它……在诗人眼里,亲情是自然的、美好的、无价的。
  《牧场》写于1913年,是一首歌颂大自然纯美的诗歌。诗人以牧场为背景,以小泉,落叶,小牛,小牛的妈妈为衬托,歌颂了大自然的谐纯美。蓝天白云,潺潺的泉水,动物的鸣叫,每一处都包含了幽景真情。在每一节的尾句诗人写到:I sha'n't be gone long.--You come too.(我到了没一会——你也来了)来烘托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时多么的友好。大自然,动物和人类,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在《牧场》中,读者看不见艾略特《荒原》中那“最残忍的四月”和“名存实亡的城市”,因为弗罗斯特首先绘制了一幅田园牧歌般的生活画卷,把农场生活理想化。春天的泉水与幼小的牛犊给人以新生的魅力,一种幸福和睦的气氛笼罩着农场。然后,诗人才十分隐蔽地将“一种腐蚀我们新英格兰生活意义的疾病”暗示给读者。我们不仅看到了水中的“枯叶”,也从诗人重复使用“我要出去……”的句式中读出逃避现实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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