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是每天工作8小时,周未双休,然后用人单位就自已出文件我们每天必须24小时留守,也就

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是每天工作8小时,周未双休,然后用人单位就自已出文件我们每天必须24小时留守,也就是除上班8小时外的时间还要留守不给一分钱,不按规定就得扣钱。周未也得留守管你意愿如何就给10元钱,但合同里根本就没有说要留守的事。这个能找谁说理?

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报劳动仲裁
8小时之外单位没权利干涉,如果是加班要与职工协商,而且是自愿的,不加班不能扣工资。包括周末单位如果要求加班就按个人工资200%支付加班费。而且每周加班时限是有规定的
单位乱扣工资就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申报劳动仲裁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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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31
一切按你们所签的劳动合同执行,谁违背了合同,就拿着合同文本相互协商,协商不成就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7-08-31
加班是自愿的,强迫肯定不对,可以去劳动检测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