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一个装潢公司,做高炮,急需资金许以高利(三分利),讲在数月内换,期间每个月付了利息,但没按约定时间还款,后来又要做三面翻,对方说很赚钱,说之后能连本带利还款,前后共计4万(前后各两万),结果由于欠债太多人逃跑了。 他们家境贫寒,不知道应该如何追回欠款。 头一笔是08年12月,两年的,第二笔是09年12月,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