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是:
1、股权数量不同
占有股权数量的不同, 一个是33.3%, 另一个是51%。
2、决策权不同
拥有的决策权不同,51%的股权是超过了半数的股权, 称为绝对控股, 绝对控股股东对公司有着较大的决策权。
3、收益不同
在公司获得的收益不同,占有股权数量多的, 相对的收益回报会更多。
绝对控股股东的权力:
在绝对控股模式下,由于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存在绝对控股股东时,此时大股东的监督成本具有规模效应,该股东就会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监督者的重任。
虽然绝对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东更换公司管理层轻而易举,但由于让股东认识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错误的,或确认自己的代理人确有经营失误的成本比较高,从这个意义上说,股权的高度集中也不利于经理的更换。
另外,单一大股东对其直接代理人还会产生“过度监督”现象。对经理的过度监督,导致的负面结果是可能抑制经理人员的创造性。
在绝对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东实际上丧失了投票权,无力监督也无心监督。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往往会诱生出机会主义行为。
如绝对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大股东对私人收益的追逐将会直接降低公司价值,从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大股东可能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为自身攫取更多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
33.3%和51%的股权的区别是:
1、占有股权数量的不同, 一个是33.3%, 另一个是51%。
2、拥有的决策权不同。51%的股权是超过了半数的股权, 称为绝对控股, 绝对控股股东对公司有着较大的决策权。
3、收益不同。占有股权数量多的, 相对的收益回报会更多。
扩展资料
依据股权的占用比例, 有绝对控股跟相对控股的概念:
1、绝对控股
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对控股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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