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而且还在工伤认定期间,出院了就一分钱工资都不发了,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无论工伤是否认定,应当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不是工伤认定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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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2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包括医疗期间应该给予一定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11-02
工资不发以及现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用工方是违法的。在此情况下,可以和用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21-11-02

既然已经出院,如果你没有诊断书,又不去上班,没有工资事小

再过段再不去,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都没有毛病

即使以后你被认定为工伤

第4个回答  2021-11-02
工作期间受的伤,还没被认定,即使不是工伤,也应该比照工商来处理,不发你工资是不对的,应该找单位领导,解决上面工资的问题,实在不行就应该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