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6-21
当前理论认为,拘禁抢劫的,例如入户盗窃后,发现户主卧室睡觉,反锁卧室,即属于实施了压制反抗的行为,由盗窃升级为抢劫,即使户主始终没醒,只要取财后,走时没有打开卧室门,就属于拘禁抢劫。因为没醒,拘禁没有实际帮到,评价为抢劫未遂。
个人不认同次观点,如果以盗窃目的入户,或寻找财物,属于着手实行。入户盗窃基本犯成立,反锁卧室门,但不认可即成立抢劫。
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取财,可以视为中止。不应认定为抢劫的中止。只是维持盗窃的平和特性。
同理,行为人害怕被继续翻找财物被发现而放弃,也可能成立未遂。属于意志以外因素未得逞。
那么,如果卧室人实际没醒来二盗走财物的,就认定为已抢劫未遂。违背行为人的主客观统一。
即,盗窃人根本没有抢劫故意。实务中必然发生主观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