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1、计量处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和检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引用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检测体系。
2、质量管理处
研究拟定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指导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和管理认证、咨询市场;监督检查认证、认证咨询和从事认证业务的培训机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合外商独资机构);承办市以下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合审查认可的有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3、产品质量监督处
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查处质量、计量、标准化等违法行为,受理有关的投诉、举报;负责对市场上认证商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打假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组织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并对其产品质量事实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标准化处
对全市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我市企事业、机关、社团等单位参与本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管理全市企业标准备案,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管理农业标准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管理全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条形码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代码标识的管理工作。
5、食品生产监管处
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应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专项抽查;组织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溯源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组织指导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等产品检验、标签的监督监管工作。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监督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对有关事故进行条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管理有关检测机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培训、发证)工作。
7、科技与认证监管处
依法对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监督,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与质量记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8、政治处
负责本系统内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表彰奖励、目标管理合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9、计划财务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装备和信息统计工作;研究科研开发、推广科研成果;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10、法规处
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规章、办法;负责行政执法的督察及有关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发证;负责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的保护工作。
11、纪检监察室
督促检查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本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直属党委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做好直属党委和下属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开展精神文明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办公室
协调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信访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14、信息中心
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市局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信息化应用项目的论证研究、审查、备案和审批;承担市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计算机安全维护工作和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负责指导、监督、考核系统内各市局、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局广域网和门户网站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工作,以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负责市局机关计算机资源管理,调配,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和数据通讯设备的计划、采购、使用、维护、更新、升级、淘汰全过程的监督控制;负责全系统职工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