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
承办机关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四)质量管理处。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标准化处。
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对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
管理全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六)计量处。
管理全省计量标准;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全省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管理全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产品质量监督处。
拟订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拟订重点监督的省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九)食品生产监管处。
拟订全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十)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处。
承担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并指导全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评审和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
(十一)科技处。
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本系统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有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十二)计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及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