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英美政体的不同:
英国:君主立宪制
(1)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
(2)君主是象征性的
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
(3)政府(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美国:民主共和制
(1)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
(2)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互相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3)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各政党能否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在于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
不同点:1、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而民主共和制是
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
2、君主立宪制设君主为国家元首,世袭继承,没有任期限制,是终身制。而民主共和制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3、 君主立宪制的国王(或王后)无实权,而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元首掌握大权。
二、产生过程
英国议会和王室的关系是历史形成的。早期贵族领主势力壮大,向国王讨权,要求明确权力和义务,订立《
大宪章》。到后来资产阶级逐渐壮大,和贵族进行拉锯,两方实力不相上下,不得不找国王这个权力平衡的中心。直到一场
红白玫瑰战争,英国两大盘踞已久的贵族势力几乎消灭殆尽,封建势力一下垮台。资产阶级的力量得到长足的巩固。英国的传统一向是延续渐进的改革,所以后来资产阶级代表的议会和国王一直相互制衡,权力开始划分,契约和承诺成为王室和民众之间双向的义务。
及至最近两百年,实权已经大半到了议会
下议院,也就是民选代表的手里,王室大权已经旁落。之所以还养着王室,和英国“绅士”以及崇尚贵族的历史传统分不开,这是一种文化的象征。
这方面的内容国内比较好的著作是钱乘旦教授的
《英国通史》和阎照祥教授的《英国政治制度史》。
至于美国,它是由移民开创的,特别是很大一部分在自己国内受到迫害的
清教徒。所以它一开始代表的就是自由、勇敢、探索、创新的精神。
它原来就是十三个殖民地凑起来的联合体,就像正在筹备中的欧盟,其实是非常松散的。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开创了在一个幅员辽阔而分散的大国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先例,这也是美国的第一块制度基石。所以美国从一开始出现政党的时候,就已经遵循现代政党的概念了。而美国的政党,也产生与议会制度建立之后,而不是之前。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通过宪法第十三和第十四修正案,这是个转折,美国就此完成古典共和政治到现代民主政治的转变。
这两国的政体产生过程都是蛮典型的,有其偶然因素、历史传统和地理环境的原因在里面,分析起来一篇论文都不够写,你可以去阅读这方面的相关书籍,通俗一点的有旅美学者林达写的走遍美国系列,非常睿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