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的二次报价问题

我们单位曾组织过工程招标,当时我在场搞记录。施工方把报价给我们之后,比如:分别是A100万,B99万,C98万,应该是C中标,可是领导让施工方出去等候,然后看了报价后,不是自己心中的施工方,然后发信息给自己心目中的施工方,告之三家投标金额,再次叫施工方进来,问他们是否要二次报价,收到信息的人当然改成了97万,结果中标。我现在想去投一个标,但怕出现这种情况,请问怎么防备。这样的二次报价合法吗?如果合法的话,招标有何意义?

招标采购区别于竞争性谈判,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二次报价,因为招标的报价具有一次性要求。显然,你单位曾经的做法违反了招标采购原则,实际上是不妥的。
给你几点建议,参加投标竞争最好选择依法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最好是公开招标的项目,这样由于公开性强,一定程度限制了违法腐败等行为,另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对规范招标人行为,保障投标人利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投标人应有维权意识,有必要的招标法律知识,就向你前边叙述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二次报价,明显违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甚至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还有,所有被接受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众开封并唱标,没唱标的不得进入评标,所以招标人不可能再另行邀请心目中的投标人临时报价,这也是明显违法行为,如果被投诉,此次招标就会无效,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所以,投标人应当掌握法律赋予自己的救济权,合理,大胆的进行维权,这样,也限制招标人暗箱操作的行为发生。
个人意见,供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1-09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在一次招标过程中是不允许二次报价的,这也是招标采购与竞争性谈判的主要区别。招标的报价具有一次性要求,不允许二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