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愿意多支付经济补偿金行不行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这个可以超出标准之外,只要单位愿意。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是一个概念。经济补偿金具有法定性,与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有关。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因此,赔偿金不等于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48条的规定,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替代关系,而不是重叠关系。因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后,就不需要再向用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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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2
那是好事啊。有没有多付你要了解一下支付标准,
建议你参考一下
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5d368d1efa1ed73f60c057b7.html
第2个回答  2015-03-24
你好,可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3-24
应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