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面积大于合同面积

我5月14号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带公摊面积226平方米,但是现在 房产证办下来了,上面的面积277平方米,并且我们是新房买卖,结果居然他们有房产证。我问过这个好像叫做一房二卖,我是不是有权告开发商,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有一个门面是梯形结构,小学生都能算出来的面积为31个平方,结果房产证上说的套内面积居然为55个平方,我该怎么处理 谢谢大家

一般合同文本是固定模式的,你买的新房的话在合同上应该有约定,交房后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3%,可以拒绝补差价,如果小于3%的话可以无条件退房。你的房子显然多出太多,你可以拒绝补差价。你描述的不太清楚,从你描述中我看不到有一房两卖的性质啊,如果你确定有一房两卖的事实,这个事是很严重的,你可以告,而且准赢。
另外,你那个门面问题,其实面积缩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我家的房子看起来最多70多平米结果房产证上愣是90多平米。大部分业主因为买的时候便宜,升值部分较多,如果再交易也是按房产证面积所以并没有很多人计较。其实碰上较真的人,请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测绘公司测绘一下,凭那测绘报告很容易告赢的。只是大家都得了便宜也不愿意麻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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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房产证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是按照购房合同里的产权面积偏差的计算方法以及合同里的具体约定为准的。
一般图测的合同面积和房产证上的实测面积是按照3%的误差分别对待的: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2个回答  2010-08-07
开发商预售房屋面积大于或小于真实面积是有规定的,但你说的面积已经超过了规定面积太多,你可以要求退房及索要违约金,如开发商不同意,你可以以开发商违约起诉到当地法院或房管局。至于商铺的面积只能以房管局测绘为准。可能开发商与房管局关系有关。
第3个回答  2010-08-07
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重新测绘,然后办理订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