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训费为幌子收取的押金拜托了各位 谢谢

我工作的公司在我刚入职的时候收取500元培训费,说工作满一年作为奖金返还。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那500元就是“押金”。我现在不想在那工作了。我能要回我钱吗?应该怎样做呢?

即使那500块是培训费时,也应当由用人单位出的,这在劳动合同法22条里有明确规定 除少数特殊行业外劳动合同法也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收取保证金,你可以要求返还那500块,不行的话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合同没关系,这种情况下要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一份书面的请求用人单位出示合同,这是法律上的举证责任倒置,最好联合你的同事 一般情况下他们怕仲裁的,但须明确的一点,收取押金并不是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得找找用人合同还有其他的漏洞没有,如果你们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你 可能得支付违约金,但如果你们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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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30
那你必须有证据证明是押金性质收取的,而培训费也要出具合法的凭证,否则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20-03-30
培训费是不还的
不论他说什么形式退还
但是培训费是能所回的
因为你已经接受了培训
明显的是乱收费也不能要了
不过你可以找人揍他
用汽油泼他老婆
烧他们家房子
威胁杀他全家估计可以退还
第3个回答  2019-01-25
要看合同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你的协议不见了没关系,你的同工种同事有,借他们的看一下,是押金是违法,要退,是培训费按法律规定是可以收你的钱,但必须在合同中写明,没有写明的就没有协议好,应当退,发如果协商不成,你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4个回答  2014-07-07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公司有培训,费用都应公司支付,不应当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费用,所以你可以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这500元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