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如题,是问答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应着重反映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和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稳健的看待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把上市公司的动态利润变动加以反映,体现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账户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的核算,不仅在核算的时间上不同,而且在核算的内容上也不同。“投资收益”核算的是已经实现的收益,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仅是反映账面上的损益,只有等到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才能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由此可以看出,这两个账户有分开设置的必要,这样设置体现了新会计准则下对原来的“投资收益”账户的改进。

  [案例] 2008 年1 月1 日,A 公司支付价款106万元购入B 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每股价格10.6 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0.6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200元,A 公司此股票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后对其无重大影响。2月15日,收到 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6月30日,B 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每股13元;7月20日,将持有的B 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15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 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1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A成本 1 000 000

  投资收益 1 200

  应收股利 6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61 200

  (2)2月15日,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应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4)7月20日,将B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交易金融资产——A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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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应着重反映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和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稳健的看待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把上市公司的动态利润变动加以反映,体现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2.“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3.“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4.由此不难发现:“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账户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的核算,不仅在核算的时间上不同,而且在核算的内容上也不同。“投资收益”核算的是已经实现的收益,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仅是反映账面上的损益,只有等到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才能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由此可以看出,这两个账户有分开设置的必要,这样设置体现了新会计准则下对原来的“投资收益”账户的改进。
第2个回答  2009-09-23
公允价值增加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减少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这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该金融资产出售的时候会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
第3个回答  2017-07-07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日,投资企业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借机“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上列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机“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
涉及到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