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的,其取得
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应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如果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
(2)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其中涉及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
(3)其他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