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只领了几年后意外死亡,账户剩余的钱能继承么?

如题所述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一般共分为三种情况:

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同时,如果是因病或不是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抚恤金一般是10-20个月的退休金,但是全国各地相关政策可能不同。

新规定,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在死者死亡后,死者合法继承人,可以凭手续,继承死者养老金账户余额。

离退休后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1、《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见常用表格)

2、死亡证明原件

3、《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4、领取(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XX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核对

三、确认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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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2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期间身亡的,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未扣完的剩余部分资金。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医疗保险可继续使用账户余额,用完为止;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同时,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2个回答  2018-01-02

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买的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缴费金额、相同的退休待遇(也包括延退)。不要以为你是全额自费,所有金额都在你的账户上,你的每次缴费有20%作为社会统筹,只有8%计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如果你总共缴了28万,你的个人账户里只有8万元。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如果已领取了几年,个人账户余额只有8万的一半左右(包括利息)了,这是可以继承的。

 

第3个回答  2018-02-21
可以继承,适用于死亡年龄小于社会(男或女)平均寿命;如果死亡年龄大于平均寿命则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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