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推行教师末位淘汰制度,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我的结论是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对大部分教师的影响约等于无。因为这压根就不是什么新制度,而是把过去已经在实行的很多规定进行了整合,制度化了而已。
任何末位淘汰都是要进行考核的。而现在的中小学,根本不可能对教师进行考核打分,来进行末位淘汰。
如果要进行考核,那到底是具有高级职称,但是不承担教学任务,只做教学辅助工作的老教师打分高呢还是身在教学一线,但是职称较低的年轻教师打分高呢?你是打算淘汰掉年老体衰,体力精力都跟不上的老教师呢,还是打算淘汰年富力强但是资历较浅的青年教师呢?
如果是把教龄三十年,还有几年就退休的老教师淘汰掉,你猜这些老教师会不会指着鼻子骂娘?如果是把年轻教师淘汰掉,那你打算把退居二线的老教师调回来重新教学?所以,末位淘汰是不可能实行的,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提到要进行末位淘汰。将教师退出机制解读为末位淘汰的,都是对这个机制的误读。
请大家一定仔细阅读下边这段话
“教师退出机制”包含两个层面的“退出”:
一是退出所在岗位,即转岗、待岗、离岗退养等。
这种类型的退出,主要是针对因主客观原因不适合待在原岗位的教师进行岗位调整。比如,将年龄偏大、精力不济的教师调到非教学岗位。济南市平阴县出台的教师退出机制就是这样的,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经本人申请和相关部门审核,保留现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教育系统或全县范围内安排适宜的辅助性岗位。这是把多年来教育系统约定俗成的一种做法制度化了。五十多岁的教师,身体和思维都跟不上,让其转岗,既是对老教师的爱护,也是对学生的负责。
对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能力不足的老师实行待岗培训处理,待培训合格之后重新上岗;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休养的教师,实施离岗退养政策。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教学的老师,离岗退养,这个很正常。教学态度不端正和教学能力不足的老师实行待岗培训这一条,其实早就有学校这么做,不过原来一般是把教学态度不端正和教学能力不足的老师转到教辅岗位,以后也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二是退出教师队伍,即解聘。
这种类型的退出,性质要严重些,主要是将不合格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收回其编制。比如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常年“吃空饷”的教师、“私招乱聘”的不合格教师等,都可能是被清退解聘的对象。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比如违规从事有偿家教,被多次处罚的老师,猥亵学生的老师,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老师,这些人被清退是纯洁教师队伍的举措,这些人被解聘属于咎由自取。还有人在私立学校,或者外出经商,但是保留编制的老师,被清退也很正常。还有学校违规招聘的老师,不符合程序规定,被解聘也很正常。总之,但凡你正常上班,都不会触及任何一条。
最后结论:但凡你正常工作,不作妖,不违法犯罪,这个制度对你都没有任何影响。这个制度只不过是把过去已经在实际执行的很多常规操作制度化,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各位即将进入教师队伍的同学和教师队伍中的同仁大可不必焦虑。
说句硬气的话,如果你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换个地方照样吃饭,谁也不敢轻易淘汰你。跳槽去私立学校,工资翻倍。如果你专业能力不够强,那就努力提升。如果你专业能力不行,人又懒,工作干的一塌糊涂,还不接受别人意见,一直不改变,那真的有一天被淘汰,也怨不得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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