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原材料或存货,之前分次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还用处理吗?

如题所述

工程物资是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用,作为实际成本的~~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做库存材料,如有可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应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即"谁受益谁负担".材料未使用所以增值税不能抵扣~~~ 原材料买进时的分录: 借: 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 工程领用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剩余物资转作生产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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