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司机与该公司签定了2014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7日的合同,但现在合同还没到期,部门队长找到了我谈话,说公司现在效益不好要裁员,上级领导叫他找我谈话,问我有没有问题,我当时就和他说安照劳动法给我赔偿我可以走,然后我就离开队长办公室等待人事部的约谈了。这样我怎样才能从中得到最大的好处呢??
昨天晚上队长已经把我所开的那辆公司的车的车锁匙和该车的相关证件都给收回去了,但我还没有和公司人事部谈话,这样是算什么呢?
但我已经过四年半了啊,那不就是按五年算么?
而且队长已经把我在公司开的车给收回去了,这就应该不用合同到期了再谈了吧
只说效益不好要裁员,但公司还是正常运作的,一个车队有二三十人就裁我一个这样算什么类型的呢?
追答大规模裁员么?还是整个公司裁员极少?
追问新老总上任,改革整顿
追答裁员数目20人以上,或者员工人数的10%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其他属于违约裁员。
追问但是没有提前通知的哦,属于忽然性的。
追答那就是单方面解除劳务关系,可以请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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