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分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最早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1930年9月25日红一方面军颁布的《红军士兵会章程》中规定的,它发展于1928年4月初,毛泽东制定的三条纪律六项注意,即三条纪律为:一、不拿工人、农民、小商人一点东西;二、打土豪要归公;三、一切行动听指挥。六项注意为:一、上门板;二、捆禾草;三、对老百姓要和气,随时帮助他们;四、和农民做买卖要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增加了林彪建议的两条:七、洗澡避开女人;八、要讲卫生,盖厕所离住家要远。

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统一修改,三大纪律为:(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为:(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它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人民解放军官兵来自人民,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自觉地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从而获得了全国人民的真诚拥护和欢迎。

笔者以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但适用于军队,也适用于广大党员干部;不但适用于过去,也适用于现在乃至将来;是1921年建党、1927年建军、1949年建国以来,迄今为止最亲民、最实用、最与时俱进的执政措施。其内容符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等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且操作性强,明了客观,不但党员干部容易理解容易牢记,老百姓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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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