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弟和他一朋友被一起打架斗殴事件误打,两人受伤严重致住院数天。报案后派出所经解决没抓到具体打之人而是打架发起人,而且对方赔偿治疗费9000元,因此派出所以此费用分发给我弟那朋友7000元,说给我弟2000元而结案了。但此期间,我们并没有收到派出所告知已结案或者说怎样结案的消息和答复,而且钱也没有得到。因此我想问哈,派出所结此类型案件都不需要经当事人了解或是参与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