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没满30天,领导就让我走了,这样算不算自动离职,我有领导的短信为

辞职没满30天,领导就让我走了,这样算不算自动离职,我有领导的短信为证。

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单位是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安排员工离职,并不需要员工等待三十天。但是员工需要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不算自动离职。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即可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 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 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12
如果工作进行了交接,而且领导也同意了,是可以走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