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合伙做生意投资的钱被合伙人携款逃跑,打了借条找不到人,如何解决?谢谢了

合伙做生意,投资的钱合伙人给打了借条然后人就不见了,无法联系,起诉到法院两年多一直无法解决,携款逃跑的人搬家了,法院又转到公安局,公安局不予立案说借条应该民事解决,又转回法院,到现在传票还没有送达到骗子的手中,此案到底应该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借贷??

  属于欺诈,俗语就是骗钱,他是假借合伙的名义去骗你的钱,也就是说他目的不是做生意,而是骗你的钱,所以不属于借贷。这应该是诈骗罪。

  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如果以合伙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你可以报案,公安局会立案调查
  当你的情况是公安局不予立案说借条应该民事解决,又转回法院。公安局认为是民事欺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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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1
1、可尽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理,可公告送达;
2、如对方虚构事实、有非法占有故意,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找不到人,公安部门可网上追逃。
第2个回答  2010-03-03
此案应该属于欺诈。公安局应该立案,既是打借条就有归还的时候,借款人跑了也就没有了归还期,所以是欺诈。
第3个回答  2010-03-03
1、应当属于借贷
2、属于民事案件,送达不到的
3、法院可以公告,之后对方不到的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
第4个回答  2010-03-03
如有欠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