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不给予3倍加班费,先考虑调休(按照1:3),合法吗?

如题所述

在劳动法中,关于员工节假日加班或值班,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3倍加班费,而是选择调休(按照1:3的比例),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必须支付员工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 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
2. 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
3.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因此,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必须支付3倍加班费,而不能仅提供调休,而不支付额外报酬。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考虑补休,但如果补休不成,则应支付200%的加班费。
如果公司不遵守上述规定,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 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
2.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3. 向所在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
1. 新年(1月1日)。
2.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 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
4. 劳动节(5月1日)。
5.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
6.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
7.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综上所述,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必须按照规定支付3倍加班费,而不能仅提供调休作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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