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只给了只给我钥匙 房产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都没给算不算交房

我家买了套房 合同上说明交房时付全款 我们因为有质量问题 少给了他们一万 现在他们告我们违约 要收回房子 请问他们有法律依据吗 交房时只给了我们钥匙我们就入住了 现在房产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都没有 。 急~~~~~~~

按照法律规定,申领房产证的主体是业主,开发商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一般建设局的合同模本,交房时应一起交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如果不给,业主可以拒绝收楼,但你现在已经接受、使用了房子,这个理由就不好用了。

质量问题,要看问题的情况、合同的约定。一般只有影响安全的问题,才有可能说开发商没有交付合格的房子。一般的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的是维修义务。

你少给钱,应该是构成了违约,如何处理、开发商能否收回房子,要看你们的合同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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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7
交房,法律上说,是交的没问题的房子,有问题的房子当然要要打折扣。
合同上对违约有具体规定吗?你可以对照一下,你的行为可能受到什么惩罚。
同时你可以对开发商说,你也要告他们,角度房质量不好,给你们造成了损失,要求更高的补偿。还要到媒体去曝光他们,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相信他们也会认真考虑一下你的威胁,以及告你们投入和收益的代价。我还以为他们会派人去骚扰你呢,这更像他们的作风。
有了谈判的基础,再坐下来谈才有底气。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宗旨,以最下小付出,争取最大收益。
第2个回答  2010-09-17
合同上写了交房时给你房产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吗?

照你说的情况,你应该给钱先,房屋质量可以以后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