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看房协议,跳过中介有法律责任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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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无效!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让中介的人带你看房,看合适了你自己为了节省中介费私下成交的话,后面可能有麻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因此,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之中的居间方,为房地产买方提供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服务。 所谓报告居间,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买方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居间服务,通常的理解就是根据买方向中介服务机构所表达的购房要求,对其所掌握的房源信息进行筛选,随后带领客户看房的报告居间服务。 媒介居间服务,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周旋于买卖双方之间,向买方提供促成买方与卖方购房合同成立的媒介居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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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1-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因此,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之中的居间方,为房地产买方提供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服务。 所谓报告居间,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买方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居间服务,通常的理解就是根据买方向中介服务机构所表达的购房要求,对其所掌握的房源信息进行筛选,随后带领客户看房的报告居间服务。 媒介居间服务,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周旋于买卖双方之间,向买方提供促成买方与卖方购房合同成立的媒介居间服务。 本案中,虽然中介仅向买方提供了报告居间服务而未提供媒介居间服务。但是这种结果的根源是买方在看房过程之中,违背诚实信用的订立、履行合同原则以及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为了不支付中介服务费用,而越过中介单独与卖方交易,此种行为严重违背社会道德,亦法律规定。侵害了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 虽然中介在看房之前 因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疏忽并未与买方签订看房合同。但是不能作为买方越过中介,私下与卖方交易侵害中介合法权益行为的免责理由与借口 亦不能改变,从事情的本质上看,买方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最终成立,还是买方利用了中介提供的报告居间机会,最终实现的客观事实。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应当搜集证明 买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利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房源信息,为了不支付中介服务费而私下交易的违法行为证据 向法院发起维权诉讼维护权益
第3个回答  2017-02-06
作为一名房地产中介人员,客户看完房之后私自找房东交易的事情屡见不鲜。我们公司也处理过很多这种事件。可以明确告诉您,我们收集齐的确是带客户看过房子之后,客户私自找房东交易的确切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稳赢的。中介是一个职业,做这个职业的人,也要赚钱养家,也要生活的。中介付出了劳动,带您去看了房子,又要为您去和房东那边沟通,时常被辱骂,如果成交还要给您办理各种繁琐的手续,而拿到的提成也不多,容易吗?这样还要跑单,不给佣金,于情于理,合适吗?您的良心过的去吗?
第4个回答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