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让签订的看房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替男朋友看写字楼
A中介带我到1区看了个写字楼,看完后,中介以让我帮忙证明他带我看了房为由,帮他签订一个证明(当时傻不拉几的根本没看是个什么东西,就在甲方写了男朋友的名字,留了我的手机号码,但是手机的卡的开户人是男朋友的名字,代理人写的我的名字),第二天B中介带我到2区看了个写字楼。
我和男朋友下班后跟B中介去看了2区的那个写字楼后我说还有1区的写字楼没看,建议男朋友去看下再做决定。
于是B中介说那个地方他也知道,他带我们去看下一样的。看过之后,男朋友选择了1区的写字楼,并于当晚交付了定金。随后,B中介表示,他想把这个做为私单,让我们帮其保密,不要说这个楼是他带我们过来的。
今天,我们区1区的写字楼签订了合同(合同是男朋友为甲方签订的,也留了我的电话号码为备用),两小时后,A中介来电说,知道我们签订了合同。
说,让我们帮忙协商其拿取他的佣金;如果他在物业那边拿不到佣金,便需要我们支付他佣金,如果不配合,便报警起诉我们。
想说,如果,物业与AB两位中介协商不成功。A中介来找我们要佣金,我们不愿支付。A中介报警的话,之前我与A中介签订的看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我们最后需要赔付A中介佣金吗?

本身你们做的就不合适,业务员让你们配合做私单就不该做,容易出事而且出事未来就是你们全责,跟人家中介公司没任何关系,这本身就承担法律风险了。

其次你说的看房协议目前是全国各地中介的潜规则,哪家中介带你看的哪个房子尽量这家成交别私下和业主成交或再找其他中介交易这间屋子,非常容易惹麻烦(你们就是不签字,如是这样跳中介做买卖也一样被对方报复)
根据以前相关案例你们打官司也许你们能赢,但你们会面对中介公司或业务员疯狂的报复(最常见的就是天天拿胶水堵你门锁去或经常去你们看上的这房间里带很多人来闹事,重的因为要钱要不到把业主打重伤的也有,这些中介业务员都不怕进号子里,很多人都进去很多次了)所以建议你们把佣金及时给对方早点了结是最好的方式。否则你们真和对方耗不起也承受不起损失
你们自己在很多方面也有做的不合适的地方,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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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5
既然你找了中介 你成交了就得付中介费,要不然你就别找,业务员就是靠着吃饭的,免费给你跑腿 给你联系,反过来把人家甩了 本质太恶劣。要不然就自己去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