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介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收了中介5000元的保证金,房证压在中介手里。中介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将房屋售出。现在有人要买我的房子,出于其他原因我有不想卖了(没签房屋出售合同,也没收定金)。那么我需要支付中介公司违约金吗?
关于合同中感觉对我不利的地方
五。权利和义务
“(3)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单方面提高该房屋售价或提出不符合正常房屋买卖程序的要求,若因此导致乙方无法在委托期限内完成销售,甲方将按本协议第六条承担责任同时按本条第1款第(4)项返还乙方保证金
(4)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在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出售该房屋。若甲方在收取保证金后,自行出售成功或委托他人出售成功,甲方须在事实发生的第三日内返还乙方保证金,同时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在委托履行过程中违反第五条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本协议约定房屋售价的3%作为对乙方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及相关服务的补偿。
协议中对我不利的条款就这些,请问:中介的这种独家代理协议有法律效用吗?我退还他们5000元不买这个房子不行吗?必须得支付3%的违约金吗?我怎样才能将产权证要回来?特别急,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