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如题所述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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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8
无论何种工作制及何种形式的合同制工人,加班都应该得到《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
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是违法的,既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第2个回答  2020-04-02
第3个回答  2020-01-21
第4个回答  2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