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离休干部遗孀去世有啥政束

如题所述

离休干部遗孀,有工作的,不能享受补助待遇。但如果遗孀是退休的,退休年代早,且退休金很低,难以保障目前基本生活的,给予一定的补贴。
如果遗孀无工作,同等享受老同志生前的取暖补贴,医药费补助及住房补贴等待遇。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人事劳动机关。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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