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入职,当时口头协议试用期1到3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合同,现9月中旬,老板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老板答应补偿7到9月份社保,工资发9月整月的工资,请问我走劳动仲裁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若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这期间的二倍工资,不论是否在试用期;若被无理由辞退,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的要求被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论是否在试用期,一个月以后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第12个月,若是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具体的金额参照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按半年支付。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