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局对国企老公伤四级现已退休有补偿金吗

河北省劳动局对国企老公伤四级现已退休有补偿金吗

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

老工伤在各地定义不同,一些省市指1996年10月1日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一些省市指2004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的工伤,但老工伤均已经纳入社会统筹,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四级伤残的老工伤职工,已经退休的,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没有其它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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