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后还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本人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然公司答应我于8号走人,所以财务在5号把社保停止了,但是后来新人还不懂要我再留下,我就和主管说做到月底,但中间请过两三天假,请问应该是按照一整月来发工资还是按照工作日期来算?另外社保是否应该要补贴?

  最后一个月工资,按实际的出勤天数计算。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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