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离职3个月,是否可以按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离职

2007年和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离职期3个月。现找到新工作,约定一个月后上班。已经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了。希望能够一个月就离开公司。但是公司不同意,要求三个月后才能离职。
问题:
我是否可以在提交离职申请后,一个月离职。
如果,不可以。我坚决离开,会对新公司入职有影响么?
可是当时我签订合同时,是三个月离职,而且这个是当时双方约定好的。有人说,这个秉着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会比合同法还要高。
当然,呢个时候刚入职,怎么合适谈论离职期是多久的,自然就签字了。现在公司不同意一个月离职,我应该如何?
是的,我可以离职,但是如果现在的单位,不给我退工单,保险等手续,会影响我下一个工作单位的接收吧。

可以。劳动合同上要求提前三个月离职不合法,该合同约定无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同意。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上要求提前三个月离职是不合法的行为,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离职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应合法,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双方要协商一致,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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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6
你与公司签订的关于离职期三个月的内容是有悖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可以不予以理会,只要你提交离职申请,从提交日期算起的一个月以后,你就可以离职。

关于你补充的问题,任何个人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都是不能大于国家法律的,关于这点你可以放心离职。
至于单位会找麻烦不给你保险手续什么的,你可以向当地仲裁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提起投诉,并不会影响你的下一个单位的接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5
可以在提交离职申请后,一个月离职
第3个回答  2010-11-15
您好,我国劳动法规定辞职只要提前30天就可以

有问题可以加我扣扣聊
第4个回答  2010-11-15
劳动法规定辞职只要提前30天就可以了,你只要依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