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缠足吗?

如题所述

清廷严禁旗人女子缠足。清朝建立后,由于是少数民族,没有裹脚习惯,也深知缠足之恶,故严禁缠足,但始终收效甚微。到康熙中期后,也就不再严禁,不了了之了。

但随着满洲贵族和旗人逐渐沾染汉文化,裹脚风俗不可避免地在他们中间兴起,一些旗人家庭的女性也开始选择缠足。尤其是一些曾在江南地区多年为官或居住的满洲亲贵、旗人和包衣等,受到的汉化影响更深。

比如《红楼梦》里,尤二姐似乎就是小脚,也正是因为她小脚,所以也得到了贾琏和贾家一些家人的认可,可见此时旗人可能也开始逐渐认同女性裹脚。而且,随着清中期以后,汉化逐渐深入到边疆地区,一些其他少数民族也开始裹脚了。

总之,到清中后期,缠足恶习不仅从汉人士大夫蔓延到旗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还从社会中上层群体逐渐蔓延到中下层群体,诸如一些普通乡绅、没落乡绅、破落官僚和中小商人家庭。

他们对裹脚看得似乎比上流社会还要重要,虽然生活上比较拮据,但仍然会给冒着丧失一个劳动力的代价,给女性裹脚,把裹脚与否看作礼教之大防,并在婚姻的问题上尤其重视。

北方缠足

一般而言北方人身材较高,脚形先天就比南方人长,所以裹起来还是会比南方人的脚长些,但是因为北地天气寒冷,双脚久裹不容易溃烂生癣,也不须要经常洗涤,所以比起南方妇女容易缠得更加使力,加上北方鞋子较厚,裹布也能多裹厚些,这样的条件下有利于把脚掌裹瘦。

北方小脚的特色在尖瘦上,因为包缠较为紧密,一般而言也较南方人的小脚软绵。这是大体上的分布情形,实际情况也依各地而有不同的变化,中国在清代时有几个以小脚闻名的地区,各地区小脚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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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3

清朝的时候满族女人裹脚的。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产生原因:

在中国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也不例外。

宋代以前虽未出现缠足风俗,未出现对于脚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热现象,但以女足纤小的为美的观念却是存在的。汉朝《孔雀东南飞》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明确赞美女足的纤小。

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

缠足风俗产生之后,之所以能够愈演愈烈,风靡全国,经久不衰,更是离不开当时社会上的审美意趣,人们无不以裙下纤纤作弓样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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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0-07
宣传的谬误真是贻害不浅,普通人们都认为清代的满族女人不缠足,进而误以为旗人的女人不缠足。其实这真的是错误的。旗人不都是满人,还有汉八旗、蒙八旗呢。所以说,从入关到今天一直有旗人缠足,无非比例的大小不同。你被惊到了吗?清朝初期对缠足的强硬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他国”是明朝。入关后,顺治到康熙时期,清廷曾多次发布禁令,不许妇女缠足。顺治二年即下令,以严禁女子缠足并试图改变汉族妇女缠足之风。后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终因积习难改,后禁令取消,但对八旗女子从未开禁。话说如果没有旗女缠足,这条禁令不就仅仅是防患于未然吗?何必以后反复被强调呢?康熙三年所定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吏部等部门处理。清朝盛期的松动但汉民族强大的文化传统不是一时能够改变的,而清廷对风俗的此种干预也引起了汉族士大夫的极大反感。康熙七年(1668),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王认为:此种规定太过严厉,造成民间诬妄举报,牵连无辜。王的建议得到批准,"裹足自此弛"(清)钱泳:《履园丛话·杂忆》卷23。此后,清廷虽然也时有颁布新法,禁止缠足,但在实际执行中,未再对汉族妇女的小脚认真干预,只是严令旗人妇女不得缠足。那个时候有身份的旗人对女子缠足极为鄙视,《红楼梦》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词,有人解释是骂缠足。流风所至,习俗难改,缠足时髦,且“脚小能遮三分丑”,军阀孙殿英盗乾隆墓时,发现乾隆帝身旁躺着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莲三寸的汉族女子——宫里头都这样了其他地方可想而知。旗人中也逐渐出现了个别缠足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嘉庆时遭到多次申斥。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禁令归禁令,缠足的风气依然很盛。清朝后期的旗人有了对策为了对抗谕旨,八旗女子发明了一种不同于汉族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据说光绪中叶最盛行时,八旗女子几乎无人不缠“刀条儿”。汉军旗人中的缠足现象更是难以禁绝,如广州的汉军旗人就长期保持了妇女缠足的习俗。不仅如此,有学者研究认为,其实旗人妇女的马蹄底鞋,也与汉族妇女缠足有异曲同工之妙,旗下妇女穿上这种古式的高跟鞋,既有汉族传统文化习俗的浸染影响,也有追踪社会时尚的心理原因。对满族男子的延伸而清末,满族男人虽不缠足,但上层社会的男人及读书人等,均用包脚布包脚并穿廋小袜子,将脚包叠趾的尖瘦脚,只有干力气活的穷人才不包脚,而使五个脚趾并排地伸着像铲子一样,不论男女有这种脚的人都被视为下等人,而遭到歧视。似乎汉族男人从来没有过这种举动,不过我想,如果汉族男人也有缠尖瘦脚的,他们的姊妹妻女反而不太容易被逼着缠三寸金莲了吧?清朝灭亡后的满汉缠足互相影响清朝灭亡后,对满族女子的缠足禁令已成废纸一张,满族女子为了生计,主要是与汉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汉族女子缠足,不过此时缠足之风已是强弩之末了。上世纪20年代以后,妇女解放,不再裹小脚,而且社会动荡妇女也要承担家庭经济压力,但是限于习俗,很多妇女的脚还是缠着的, 三寸金莲渐渐向刀条儿靠拢。这种现象持续了很长时间,20-30年或更长时间,据说到1950年代以后,在北方农村还有缠刀条儿的。至少,我上初中的时候,1980年代后期,在青岛这座算是比较开放的城市,青岛一中这个省重点中学,还有女孩子的亲戚缠刀条儿被她拿来学校当作新闻说。2010年代,网络上还有满族女孩子秀自己娇嫩流线型的叠趾照片以彰显自己的出身高贵。刀条儿的具体形象
叠趾-缠刀条(亦称缠瓜条)形成的一种特殊脚型,俗称地背天,这种缠法通常见于满族, 不弯脚趾,弓足背,只是把脚横向缠紧,把脚缠的很瘦,还有的把脚趾也缠在一起,就形成叠趾现象,有分黄鱼脚 、二昏式。一般是: 二脚趾趴在大脚趾上,四脚趾紧挨大拇趾,三脚趾趴在大趾与四趾之间而紧挨趴在大趾上的二脚趾,由于二,三两个趴在大拇趾及四趾上,所以仅有大趾四趾与小脚趾三个脚趾着地,因此两只脚的前端比较尖而廋,穿上袜子秀气,美观。具体做法约在女子十一岁至十四岁间裏,且不将四个脚指往脚底折弯,亦及无弓,只是将脚裏住使五根脚指头紧黏,脚背较长平,而将脚缠的细长平扁如刀刃,大脚趾关节处也紧紧缠,以防出现大脚骨,约一个月就可以缠成,跟黄鱼脚(扬州脚)很像,大概介於五、六寸左右。 “刀条儿”属“下有对策”,虽比“盈尺莲船”好一点,但在酷爱三寸金莲者看来,仍是其丑无比,有《嘲旗足》诗曰:“亭亭如玉站门头,似与人看又似羞,怪底风流谁氏女,不谙缠足善梳头。” 文学作品中的刀条儿有这种比较明显特征的脚,走路也略有异于常人.清朝三百年艳史演义 第九十八回 下笔千言多情护芝草 借刀一杀有意死莲英上海的花国选举。第一任总统叫冠芳,嫁的是江西人陶家瑶,第二任内阁总理,便是莲英。莲英本系杭州旗人。借这“总理”两个字,轰动起来,捧场的果然极盛。莲英这年交了花运,谁知正是交了劫运。煌煌的花国总理,大众都要来瞻仰瞻仰。其实莲英风头已过,加了几分烟色,并不标致。况且又是旗人,背直腰挺,绝无婀娜的态度。只有一双天足,底平指敛,行步姗姗,既不同扬州脚的一拐一拐,又不同苏州脚的一塌一塌,穿着长襔,刷着前发,别有一种风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8-02
虽说禁止旗人女子缠足,但事实上不仅有自己变通的缠足方式,而且由于和汉族通婚的需要,还逐渐向汉人的缠足方式靠拢,小时就看见过有个满足小姐姐裹了一双标准的金莲小脚而非旗人的刀条脚!
虽说是缠足时代的末期,但是还是有一些为了追求时髦而忍痛缠足的,一些快要结婚的天足女孩,由于婆家要求必须裹脚的,硬生生的把脚趾折断,承受的痛苦远大于从小缠足的汉人!
第4个回答  2014-04-23
清代旗人,由于他们的祖上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缘故,女子是不缠足的,并认为给女子缠足是一种鄙俗,所以在顺治二年(1645年)便下诏禁止;至康熙元年(1662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但是, 风俗习惯不是只靠行政命令就能禁止得了的,女子缠足还是相当泛滥,而且矛盾和纠纷也很多。康熙七年(1668年)有大臣叫王熙的遂上奏免其禁,于是不但民间又可公然缠足了,而且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到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缠足,但汉人却越来越“小脚狂”,然而后来也控制不住了,女子缠足之风就更泛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