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出16个歧视女性的汉字有什么意义

如题所述

》一文中,举出了16个歧视女性的汉字,“均具有一定的贬义,让儿童在学习的过程中,让普通人在书写或阅读的过程中,从视觉上觉得这16个字与女性性别有根本的联系,无形中降低了他们对女性的评价”。其实,以女字为偏旁的一些汉字在构成上包含着今天看来应该叫“性别歧视”的成分,并非什么新的发现。给汉字挑毛病的人,要先多一点文字学常识,否则只会弄出甲像人头,乙像人颈的笑话来。王力主编的《王力古汉语字典》女部总论说,“女部的字,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六类:(一)亲属(二)阶级,地位,行业,年龄。(三)姓氏(四)婚姻,妊娠。(五)女容(六)贬义词。”每一类都举出若干字例,最后一项列举13个字,而且说,“古人重男轻女,故凡不良的德行和行为多从女”,编者列出的这些字是:(女+女+女)、嬖、嫉、妒、華、(女+曼)、阇、(女+俞)、妨、妄、嫌、姘。其本义未必限于此13字,但这13字则无疑具有贬义。通过比较,它与《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一文中提及的字只有5个相重。那么,该文所举的另外的11个字,是否具有贬义呢,我以为值得讨论。“娱”本义是“欢乐”,很明显,没有贬义。“耍”字的本义,乃“游戏,玩耍”,《辞源》未归入“女”部,属于“而”部,亦无贬义。“妖”的同源字是“(礻+夭)”,本义是艳丽,妩媚,《说文》“妖孽”作“ 孽”,《王力古汉语字典》明确归入第五类——女容类,亦无贬义。“嫖”字的本义,是“轻”,狎妓的涵义是很晚才起的。至于“奸”字,王力先生在该书序中有专门论述,并指出《辞源》将“奸”解释为通“(女+女+女)”是大错。现代汉字简化过程中,将这两字合并为一字,我们却有必要指出其重要的差别。“奴”字本义是奴隶,奴仆,《王力古汉语字典》归入第二类,指的是一种地位,也无贬义。“佞”字本义是有口才,能说善道,《说文解字》归入女部,《王力古汉语字典》却有意划归人部,并明确指出此字多用于贬义,看来有自己的判断。在进行文字规范化和简化的时候,考虑到了比如《王力古汉语字典》女部第六类的汉字这样的汉字的问题,比如以“懒”字,代替了“懒”和“(女+頼)”,以“淫”字代替了“”和“滛”,使“(女+頼)”和“”退出了常用汉字的领域,以“奸”代替“(女+女+女)”,也是一种简化,但没有去掉女字旁,并非没有考虑。但此两字并没有消逝,古人著文刻书,曾大量使用,我们要了解先人的本意,印刷古籍的时候,仍然要使用古人的原字。简化汉字的方法之一,就是将历史上本来有的几个汉字合并成一个,赋予一些字它本来没有的意义,或者强化了它的次要意义,引申义,比如“淫”。但这样做的严重弊端,使识字少的读者阅读简化字印刷的古籍时,无法辨别古人的原字到底是哪一个,产生一些不应有的混淆,比如“余”与“馀”,“干”与“傒”、“乾”,“适”与“适”,“丑”与“(酉+鬼)”,“后”与“後”,应该承认,我们有许多简化中的失败例证。古人造字,会把流行的观念(比如女性歧视)带进字里去,但汉字是在长期的历史积累中形成的,我们假如想了解一个字,就要深究它的本义与引申义,以及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形、音、义的变化,哪些是造字者的初衷,哪些属于后来的附会。有很多字,即使训练有素的文字学家也弄不清楚,《王力古汉语字典》就坦率地承认,“女部有少数字,如‘如’、‘始’、‘委’等字之所以从女,不得其解。”但是,严肃的学者经过仔细研究之后能够肯定的部分,我们恐怕应该先学习,再考虑推翻的问题。使用汉字,并不意味着同意古人造字时的全部意见,也不意味着参与了后世的附会与引申。不把人类的某种品质与性别联系起来认定,这应是常识。《说文解字》的9353个汉字分别属于540个部首,许慎虽然认为个个都“以类相从”,但以今日的分类标准看,没有几个是完全合适的。《辞源》在吸收了古代字书、韵书、类书的基础上,析为214个部首,王力先生虽然挑了《辞源》46处错误,但在部首划分上却一仍其旧。我们从小学习“示”部与神祉祭祀相关的汉字,不会妨碍我们采取无神论的世界观,何以在性别歧视的问题上,就那么影响深远,扰乱人心呢?汉字是表意文字,字形本身当然会说出来一些历史曾经赋予它的意义与价值,这些潜台词的丰富性,由使用汉字的人的知识积累文字素养来决定,所谓见仁见智。但识字的目的,决非专注于只倾听汉字字形的言说,否则还读书做什么?人的社会观念、生活常识包括科学知识主要来自日益全球化的教育发展,而不是古老汉字的偏旁暗示。假如指责一些字造得有问题,应该追索它的本义而不是后来的引申义,还要注意汉字从篆到隶再到楷书正字之间的演化,唐兰在《中国文字学》中指出,“从汉以来,根据隶书说字的人不知有多少,‘泉货’是白水真人,‘董’是千里艹,一直到现在人说‘人未余’、‘立早章’,这是民间不懂字学的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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