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和辞退的工资补偿问题

我是08年5月入司签订了合同的。到2011年5月合同才到期,但现在公司要我辞职?或者辞退?两者有区别吗?按照劳动合同,我该有怎样的补偿?谢谢

当然有区别,公司要你辞职,在法律上来说,就是你主动辞职,公司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
而公司辞退你,是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给你经济补偿。从08年5月,到现在,是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应该支付你2.5或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有公司辞退你,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你,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所以公司辞退你的话,你可以拿到3.5-4个月工资的补偿。工资基数,不是你的基本工资,而是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这里有很大的差距的。
自己脑子清楚一点,法律是讲谁主动的,而且要有证据。如果你依照公司的要求,自己提出辞职,那就是在引诱你放弃所有的补偿。别脑子一热就自己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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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8
你好,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从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每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0.5个月;
公司辞退员工未经员工同意但有法定理由的,仍应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员工未经员工同意又没有法定理由的,是非法解雇,因按上述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0-11-18
当然有区别,辞职是个人行为,是本人愿意;辞退是单位行为,象你违反规定等。两者的补偿应该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