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30天*产假天数。生育医疗费补贴则按照妊娠时间领取:1.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企业均需按照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0.8%至0.85%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衍生问题:
个人怎么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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