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可申请病假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6
应该全国推广。
在今年10月刚刚通过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多次提及保障女性的“生理期”权益问题,其中在人身和人格权益中明确“国家采取必要措施,开展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需求,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同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中明确“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这个被俗称为“痛经假”的规定,早在1993年颁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时就有了。而在实际生活中,地方和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也是按照该规章内容执行的。“可能部分劳动者对‘通经假’的规定不了解,这也说明宣传、解读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待遇和福利,应当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