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对职工利弊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首先,国企改革打破了进国企就是有了铁饭碗的现状。国企改革,就是要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用人方式方面,采取聘任制,选任制,委任制。打破铁饭碗,才能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让有为者有位。其次,之前的国企干得多干得少一个样。经过改革之后,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全员绩效考核,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薪酬差异化,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积极性。再者,国企改革之后,对于公司竞聘也是有影响的。之前的公司竞聘可能会存在走过场,信息不公开,招聘不透明。国企改革后,管理人员招聘上岗,有能力的人得到的东西也会更多。最后,国企改革,对之前的老员工来说,确实是没有之前稳定了。但是,只要你不抱着混日子的心态,还是可以得到很好的发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