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时跟单位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还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应吗?是否自动终止?请注明从那本那条法律条款可获得相关解释,请说明出处,谢谢!我是07年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面约定服务年限六年,08年到单位报到后,他们说按照新劳动法实施,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年限三年,现在我工作两年,辞职,单位人事部人说我要按照就业协议给他们服务六年,否则交纳违约金若干,说我要跟他们签三年再签三年,这些都没有在劳动合同附加条款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