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有两种处理方式:一、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相应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之后可以与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签订劳动合同前,要调查清楚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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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看是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在社保局里面:总公司是一编码,子公司是一编码。
如果 编码相同,只是岗位变更,不需要签合同!
如果编码不同,则要单独签合同,原则上应该总公司给予解除合同补偿,但拿了补偿后工龄清零!
现实的情况一般是:总公司法人与子公司法人是同一人,在体制内循环,一般不得给补偿,直接让职工到子公司去了,职工出于保住工作的想法,只能接受,也不敢提啥子补偿!提补偿就直接让你走了!但在国企中,比较正规的做法:【先解除合同,然后补偿,最后与子公司重新签合同】
如果在私人企业,那就更加没得补偿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02
没有必要和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如果被调到子公司工作,那么是岗位调配,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