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看是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在社保局里面:总公司是一编码,子公司是一编码。
如果 编码相同,只是岗位变更,不需要签合同!
如果编码不同,则要单独签合同,原则上应该总公司给予解除合同补偿,但拿了补偿后工龄清零!
现实的情况一般是:总公司法人与子公司法人是同一人,在体制内循环,一般不得给补偿,直接让职工到子公司去了,职工出于保住工作的想法,只能接受,也不敢提啥子补偿!提补偿就直接让你走了!但在国企中,比较正规的做法:【先解除合同,然后补偿,最后与子公司重新签合同】
如果在私人企业,那就更加没得补偿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