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辞工了,管理员说我上个月请了三天假算矿工,不辞职就算请假,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请事假和旷工,用人单位均只能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不能多扣。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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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1
当时交了请假条就不会是旷工,若真这样可找劳动局或就近的村委会理论。自己也可私自摆平,那就是叫几个人…后来的不用我说了吧。。
第2个回答  2016-09-21
去劳动局投诉就可以的,最好是有请假条或者是录音追问

我请假了,管理员说她没签字就是不同意

追答

那这样的话就录音吧,把说你不辞工就算请假的那些录音
请假就是这样,主管没有签字完全是可以按照旷工处理的,而且旷工每个公司的规定不同,可能会导致因旷工而被辞退

追问

为什么我继续做就算我请假,也太啃爹了吧

什么证据都没有啊,请假条我是交上去了,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签字,她就说算矿工

当时没想到要辞工,那想到拿证据

追答

咨询当地劳动局试试吧,看他们有什么办法帮你
公司这样也是为了挽留员工,不想让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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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9-21
算啦,追问

算了,我觉得太啃人了

追答

是的

你在哪呢

追问

家里

追答

你家是哪的

追问

安徽的

追答

我是河南的

追问

我在浙江这边打工

追答

不是辞职了吗

追问

今天才辞掉

追答

嗯嗯

追问

昨天也没上班也算矿工

追答

怎么不干了

追问

厂里工资太低了

追答

多少

追问

两千九百多

追答

确实不多

追问

扣我钱啊

七百五

追答

呵呵

好多

什么厂

追问

电子厂

追答

好吧

以后呢

追问

不知道呢

追答

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我叫李卫军

追问

你是做什么的

追答

上班

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