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会对无罪辩护有一种天然的抵抗,我们觉得这是一种狡辩的行为。这一次贵州六盘水是弑妻杀子案,再一次被审,又让大家对这件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与别的事情不一样的是,这一次主要的辩护人是嫌疑人的岳母,她为自己的女婿来辩护。
因为受伤害的人是自己的女儿,很多人都会站在女儿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但是这一次岳母却选择了为女儿辩护,让我们确实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反常。
这件事情还牵扯了另一个问题是他的女婿在外面还有一个情人,这件事情的疑点就在于这个女的。
刚开始的案审室说他是帮凶,帮着处理尸体。而这一次重审,好像意味着是要把它定义为凶手,因为在此之前他这个案件的嫌疑人发生了争执,并且扬言要伤害他的家人。
受害者的母亲可能是觉得真凶并不是自己的女婿,想为自己的女儿找到真正伤害他的凶手,这一点人之常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让我们比较想不通的是,他的女婿不仅仅有嫌疑,而且出轨在先,他的岳母竟然选择了在这么多年里不停的上诉,为自己的女婿进行无罪辩护。
这一点是非常反常的,我觉得有可能是,这个女婿对自己的岳母非常的好,让他们产生了亲情。这个老人不愿意失去女儿之后再失去一个亲人,所以一直选择了不停的辩护。
无论重审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我们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真相,不能让受害者含冤而死。
我的生活应该多一些温暖,多一些帮助,不应该总是用一些伤害去解决问题,所有的争吵,所有的打骂,最后都能造成一场悲剧的,酿成最后会带来很多人生活上的不幸福。
贵州男子李玉(化名)在19年前被指杀妻灭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缓,而这名男子拒不认罪,而且到了狱中还坚持申诉。
最叫人诧异的是,岳母和岳父也不相信女婿是凶手,这么多年来,他们到处为女婿奔走,积极帮他申诉。
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经过长期奔走,贵州高院已经通知了李玉(化名)家属和申诉代理律师王万(化名):李玉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定于2020年9月24日开庭审理。
由于李玉的申诉和岳父母的积极奔走,他的案子在2016年4月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院作出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2020年9月14日贵州高院就此案还专门召开庭前会议。
此案发生在2001年,这年3月20日,贵州六盘水市炼铁厂工人李玉妻子谢明(化名)和儿子李豪(化名)在家中被杀。公安机关经过侦察,认定李因婚外情暴露,与妻子谢初明关系恶化,在2001年3月20日凌晨,回家后掐死谢明,这时候儿子惊醒,他又用枕头把儿子捂死。
当晚9时许,李玉和婚外情人马瑞芳(化名)一起将尸体肢解,分装在4个编织袋内。随后,马瑞芳用背篓将谢初明尸块分批转移到炼铁厂高炉焚化。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瑞芳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可是在庭审中,李玉当庭翻供,称自己当时受到了刑讯逼供,并说自己与妻子感情并没有恶化,没有杀人动机,李玉还说是马瑞芳陷害自己。
2001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此后,李玉一直不认罪,都了狱中还坚持申诉。
李玉的申诉律师王万陈述上诉理由是:该案没有人证物证,仅凭李玉前、马瑞芳两人并不一致的有罪供述不能定案。而且两被告人口供以及证人证言都前后不一,很多地方矛盾。
比如证人杨某说,她在2001年3月20日凌晨1时许看到马瑞芳从李家出来。可是有一次供述则说,当晚8点多就看到有马从李家出来。而另一位目击者则说看到马的时候,是当晚10时。
再比如被认定用于分尸的两把菜刀上面光亮如新,没有一点磨损的痕迹,如果用来分尸,砍击坚硬骨骼,一定会发生刃面卷曲、破损的情况。
据知情人说,李玉案24日再审开庭,被害人谢明的母亲张林(化名)也会前往出席庭审。案发这么多年来,李玉岳父母一直不相信是女婿杀害了女儿和外孙,并坚持和李家人一起四处喊冤,还不止一次到监狱会见李玉前,多次到贵州省委政法委递交申诉材料。
李玉说“如果重审庭审宣判无罪出来后,他会用余生孝敬她(岳母)一辈子,和她一起寻找真凶。”
贵州六盘水灭子杀妻案重审,为什么岳母坚持认为女婿无辜